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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打好组合拳 助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步入快车道

【信息时间: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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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始终坚持以优化体制机制、明晰职责权限、规范执法建设为重点,助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步入快车道,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一、优化体制机制,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重塑组织架构。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相结合,在全市各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赋权代表镇街统一行使辖区内综合执法权,通过横向整合、纵向贯通、上下联动,基本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加强双重管理。健全镇街对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制度建设,明确执法下沉人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周调度、综合执法协调小组季报告制度,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归属感,切实实现下沉人员“市属、镇管、镇用”。三是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商定案件移送标准,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年度执法计划、日常执法活动、重要监管制度等事项,研究解决需要协作配合的相关事项和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协调推进重大联动监管执法工作等。

二、明晰权责关系,完善职能体系

一是厘清职责边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审批服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职责和职责边界,编制“属地管理”事项清单,科学划分市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配合责任。二是明确执法权限。加强对行政执法事项的源头治理,全面梳理执法事项,按照行政执法领域,分类编制部门权力事项清单,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明确执法职责范围,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提高执法效能。三是科学放权赋能。在充分征求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基层需求和工作实际,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和“同类镇街、一张清单”的原则,印发《海安市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分批分类明确赋予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权力。

三、抓牢规范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严格执法管理。实行执法主体、执法证件、执法标识和服装、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平台、自由裁量权和执法责任制度“八统一”,建立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统一平台应用,推进权力网上透明公开运行,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二是做实考核评价。制定《海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指挥中心建设考核办法》,出台《海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指挥中心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对5大类29项指标细化工作要求,通过考核手段的充分运用,有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三是完善监督评估。结合基层“三整合”评估,开展镇街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地调研,了解基层执法平台搭建、信息共享、机制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同司法局印发《海安市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指南》,围绕镇(街道)行使行政处罚事项和跨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的专业程度、承接能力、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项评估,提高赋权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