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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聚焦关键重点 坚持靶向发力 持续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春水”

【信息时间: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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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海安市委编办聚焦基层治理中的关键环节,通过抓住“关键点”、扭住“发力点”、瞄准“突破点”,努力激活基层治理“一池春水”。

一、抓好基层治理“关键点”,着重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围绕构建权责一致、运行规范、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持续激发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一是精简优化组织架构,激发队伍活力。科学制定经济发达镇“三定”规定,按照“一办七局两中心”的组织架构模式,综合设置职能机构,通过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科学配置机构职能,实现一类事项由一个局办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局办负责。统筹使用行政、事业人员,在乡镇机关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员调整和职责分工,做到定岗定责定人。二是合理下放管理权限,提升治理水平。下放经济发达镇行政处罚事项177项,包括城管52项、市场监管25项、水利26项、文广旅1项、应急管理64项、住建9项;下放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事项40项。以镇政府名义对外实施行政执法和审批服务,提升了基层政府区域治理的权限。三是打造社会治理综合体,强化城镇管理。整合“一委四中心”资源要素,在南通首批建成集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一站化服务、多元化解纷于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体,对重点区域和点位实行“云端监管”。针对违建治理、扬尘治理、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平安乡村等资源,充分发挥一体化信息平台的“管理中枢”作用,实现了城镇管理“指挥体系扁平化、应急反应全天候、问题化解第一线”的全面提升。

二、扭住基层治理“发力点”,优化提升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立足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体系,紧盯改革推进中的关键环节,加强部门间、市镇间统筹协调,巩固既有改革成果,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高质量完成赋权工作。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和应放尽放、有序下放的原则,将面广量大、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明确镇为权力实施主体。建立审管联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协作等机制,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二是高标准进行评估创建。出台基层“三整合”改革示范区镇创建评估方案和标准,围绕“1+4”模式推进情况,对各镇为民服务中心、镇域治理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实地调研评估,详细了解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三是高效率推进资源整合。积极推动公安、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服务单位进驻为民服务中心;主动推动镇级社会治理综合体与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协同发力,构建市镇两级线上线下统一受理、梳理分类交办、集中力量协调处置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信访诉求、法律援助等事项,着力打造市镇两级社会治理新体系。

三、瞄准基层治理“突破点”,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执法队伍规范化、执法权责清晰化、执法手段信息化、执法效能最大化”为抓手,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加强力量整合。推动“职权分散”向“综合执法”转变,及时组建城管、文旅、交运、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推动重心下移。通过增核48名事业编制和130名政府购买服务限额,确保各区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12名,城管执法辅助人员比例不低于1:3;要求各区镇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指导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构建数据中枢。依托市指挥中心IT云平台,整合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开发海安综合行政执法应用平台,推动综合执法由“单兵作战”向“联动指挥”升级,全力打造“大数据+指挥中心+执法队伍”的执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