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调研,找准“堵点”“痛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部联合编办对区级37个部门机构改革后职责运行、“三定”落实、领导履职等情况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形式,查找出一些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与街道之间职责任务链条不明晰,工作衔接不顺畅的“堵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滇池治理等领域内部职能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再造不到位等“痛点”,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积极研究对策。
精准施策,解决“焦点”“难点”。一是围绕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与街道之间履职边界有争议的“焦点”,梳理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及街道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清单142条,并分别明确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进一步厘清部门与街道职责边界,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二是着力理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机制,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及各街道中队职责清单》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街道中队与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职责分工方案》,划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权限,优化整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资源,从整体上再造业务流程,建立左右协同、上下联动长效机制;三是针对滇池保护治理方面容易“扯皮”的职责划分“难点”问题反复研究,制定《滇池保护治理工作主要涉及部门及街道职责分工方案》,细化水务、生态环境等7部门和街道在滇池保护治理中的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确保职责无缝对接,运行更加顺畅。
多管齐下,促进“化学融合”。一是优化办公场地布局,由区委高位统筹,将职责整合部门集中办公,促进业务融合、人员融合;将业务联系密切的部门办公场地相对集中,促进部门间交流合作、协同联动;二是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由区委组织部根据机构设置情况,进一步理顺区属部门基层党组织设置,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三是结合部门履行职责任务评估(检查)工作,重点评估(检查)机构改革后部门间划转的职责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等情况,确保各部门履职到位、职责落实到位;四是优化干部队伍配备,在归口管理、统一管理部门,实行相关领导交叉任职、兼职,促进工作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