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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公布村(居)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信息时间: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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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镇、村三级政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村(居)为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功能,近期海安县公布村(居)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海安县按照“便民高效”和“利民便民”的原则,将民生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村便民服务中心,此次公布的村居便民服务清单共59项,涉及人社、民政、农委、残联等20个部门,其中代办事项28项,办理事项31项,力求做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

近年来,海安县通过优化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整合服务窗口,充实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程序,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村级便民服务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海安县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