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在第一批13个市直单位成功完成“大科室”改革后,第二批43个市直单位“大科室制”改革工作也基本结束。据统计,在“大科室制”改革前,56个纳入改革范围的市直单位共设置内设机构549个,改革后,共设内设机构383个,减少166个,精简比例达到了30%以上。
据了解,此次襄阳市在市直单位全面推行“大科室制”,精减、合并、重组单位内设机构,主要目的是解决内部职责交叉、力量分散、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发挥行政资源最大效益,为“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内设机构精简达到30%,体现了襄阳市委、市政府从体制上推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的决心和勇气。从目前市直单位反映和收集的情况看,改革效应已初步显现。
一是通过改革理顺了一些职责关系。当前,一些市直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过多、职能分工过细,科室之间职责交叉、相互推诿扯皮、行政效率不高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市直单位借助这次改革,在拟订“大科室制”改革方案过程中,查找单位内部存在的职责交叉、分工过细等问题,通过整合和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设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科室”,科室之间的职责关系得到理顺。此外,通过改革,一些部门之间职责交叉的问题也通过调整机构设置,理顺机构职责得以理顺,比如市农委、市经信委在农产品加工产业机构设置上职责交叉的问题。
二是推进了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市直不少部门一个科室一两个人,不少科室甚至只有一个人,有的科室人员多,工作不饱和,人浮于事。同时,因科室设置过多,也造成办事环节过多、流程不优、办事难,“中层梗阻”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干部群众也反映强烈。通过“大科室制”改革,打破了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分割,提高了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服务效能,为推进工作落实提供了保障。
三是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改革前,在行政审批环节,一些行政审批项目分散由各个业务科室承担,还没有真正整合集中到行政审批科。根据“大科室制”改革批复文件,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试点单位,已设置了行政审批科,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科室。其它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市直单位,都在“大科室制”改革中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室,有助于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四是通过改革有助于激发干部活力。这次“大科室制”改革是和市直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结合开展的。科室实现综合设置后,内设机构承担的职能更宽、更强,中层干部需要协调、服务的对象更广,有利于中层干部在更大的平台锻炼、成长和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