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登记局充分依托构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平台,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和年度报告等方面实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全事项网上办理。自实行“不见面”办理以来,海安市事业单位“快递送”业务已达到38.5%以上,此种工作模式给事业单位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
一是加强组织推进,夯实工作基础。1.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学习领会“不见面”审批服务的精神和要求,由领导带队调研,把流程再造工作列为工作重点,组织推进事业单位登记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再造工作。2.谋划出台文件。积极推进和完善“互联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模式,拟订《关于推进海安市“互联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通知》,并征求编办各科室及部分事业单位的意见,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通知》中精简了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公示网上办理的流程,减少了需要递交的相关材料,缩短了审批时间,增加了“快递送”服务等。3.强化工作指导。制发了《海安市事业单位法人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简易操作手册》(电子版),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等各项业务事项的网上操作步骤进行了图文并茂地说明,使办事人员一目了然。耐心解答事业单位在流程再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流程再造后的指导工作。
二是通过三个减少,实现流程再造。1.环节减少。流程再造前,办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事项时,具体程序是:①事业单位网上提交变更材料②登记局网上受理、审核、核准,③事业单位打印核准后的变更材料④事业单位带纸质材料到登记局现场办理⑤登记局网上复核⑥登记局收理变更材料,并打印证书。改革后程序精简为:①事业单位网上提交变更材料及承诺书②登记局网上通过、复核后打印证书,并快递寄送证书③事业单位在承诺时限内送达材料。流程由原来的6个环节减少为3个环节。事业单位由上门送达材料变成寄送材料。2.材料减少。凡是在登记管理系统中由事业单位拍照上传的材料,均可以不再报送纸质材料。3.时间减少。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的办结时间由过去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现在的即到即办,大幅压缩业务受理审批时限。
三是建立四项制度,创新服务举措。1.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办理过程中,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2.建立“承诺”制度。为方便基层,对需要急办的单位采取“承诺书”的办法,由事业单位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提交材料的时限进行承诺后,登记局可网上先行办结,再通知事业单位补交纸质材料。3.建立“不见面”办理制度。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事业单位只需在线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材料,不再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重复报送纸质材料,登记管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实现了“零纸张、零见面”,既方便快捷,又实现了材料在系统中全程留痕。4.建立“快递送”办理制度。在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办理中,要求事业单位在申请材料经网上审核后,采取委托第三方传递业务资料模式,将纸质材料寄至登记局,登记局对纸质申请材料核准无误后,根据申请人意愿,通过江苏政务专递将证书及办理结果材料通过“快递送”送达申请人,由此避免了经办人员折返跑,真正实现了让服务对象“零见面、零跑路”,办事效率实现了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