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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立足“四点发力”助推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信息时间: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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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按照大综合、大治理、大服务的总体思路和实用实战实效的目标要求,聚焦基层服务平台、基层管理权责、基层综合执法、基层治理方式等方面,持续优化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一是建强基层服务平台。将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强化镇级社会治理综合体建设,推动市镇两级线上线下统一受理、梳理分类交办、集中力量协调处置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信访诉求、法律援助等事项,着力构建市镇两级社会治理新体系。

二是明确基层管理权责。针对基层存在的管理权限不够、权责不对等、属地职责不清等问题,分批分类明确赋予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权力,明确一般镇权力事项140项、经济发达镇269项、街道132项,切实厘清职责关系,提升治理效能。同时,根据法律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建立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部门单位赋权清单进行调整完善,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深推综合行政执法在市级层面组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领域7支综合执法队伍,在各镇街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镇街名义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同时,注重强化执法队伍编制和人员保障,市级层面共下沉6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给镇街使用,确保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配备不少于12名,切实加大镇街执法队伍人员补充力度,有效满足基层治理工作需要。

四是创新基层治理方式镇指挥中心紧扣“实用、实战、实效”导向,立足现有实际及基层治理需求,在原有镇域治理平台“1+9”的基础上进行延伸拓展,通过整体设计、统一建设、全镇共用、个性定制的模式,发挥全要素采集、事件联动的作用,创新开发安全生产、环境整治、生态文明、数智养老等功能模块,着力构建“1+9+N”的架构体系,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