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靶向施策,探索路径,着力打破监管“壁垒”,实现全方位联动,加强事业单位事前事中事后联动监管,努力夯实监管工作基础,积极改革创新工作方式,精心打造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新常态,切实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质效。
一是坚持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联动。在工作机制上,将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相结合,实现机构编制调整和变更登记“无缝对接”。在管理体制上,着力于培养编办工作业务的“多面手”,在人员分工方面,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虽然按职能有所侧重点,但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注重密切配合,互通业务,互为AB角,实现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双向促进。在编办内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凡涉及事业机构调整的批文第一时间抄告登记管理局,同时,登记管理局在年度报告以及日常登记中,发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公益职能萎缩等问题,及时提出撤并、调整等意见建议。
二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信用承诺联动。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强化信用约束,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确保信用承诺全面覆盖,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工作机制,提高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诚信服务意识。与市信用办联动,明确信用承诺对象、内容、程序等各个环节要素,为事业单位诚信践诺提供制度保障。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均作为信用承诺对象,签订《信用承诺书》,对依法依规履行单位职责、严格按照程序申办相关登记、规范法人证书使用等内容作出承诺。承诺书通过“南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集约化管理平台”“南通市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让承诺“晒在阳光下”,实现共同监督。
三是坚持职能部门监督与举办单位监督联动。在日常工作中,将职能部门监督与举办单位监督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挥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对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化的监督,又注意调动举办单位的积极性,强化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守土有责”的意识。健全编办与举办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有效保证了监督效果。同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法人自律,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