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山东省宁阳县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出台了《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意见》。
《意见》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建立事业单位考核机制、建立监管联动机制等方面对今后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强化了县级编办作为监督管理主体的职责意识,使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迈进,对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