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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持续完善三大执法监督机制

【信息时间: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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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行政执法存在的实际问题和执法工作遇到的困难,深入调查研究,多措并举,持续发力,通过不断完善三大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完善以架构建设为重点的内部监督机制。一是设立执法监督机构。在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7个部门承担法规工作相应科室加挂执法监督科牌子,通过切实抓好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业务能力提升和文明规范执法培训等工作,有效加强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二是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稳定。为保障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原则上不得借用于执法以外岗位,一线执法人数不得低于在编执法人员的90%,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执法人员数量的5%。动态更新行政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不定期开展在岗情况排查,对不符合配备要求的单位督促整改。三是实行执法人员轮岗制度。在保障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和执法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岗交流,在同一区镇(街道)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连续时间超过5年的,在相同执法领域内轮岗交流,区管行政执法类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在其籍贯所在的区镇(街道)任职。

完善以检查监督为重点的外部监督机制。一是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司法行政等部门每年针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等,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了解掌握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各个环节,开展伴随式监督。重点做好“五查五看五监督”,查主体、人员、程序、事实、依据,看职能、证件、卷宗、证据、适用,监督执法的主体是否合法、人员是否适格、程序是否完备、事实是否清楚、法律应用是否准确。对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进行倒查,强化规矩意识,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区级层面建立30名左右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特邀监督员队伍,动态调整。监督员从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士中聘请,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参加。行政执法队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组建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适应的执法监督队伍。

完善以部门联动为重点的监督合力机制。一是建立监督联动机制。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机制,公布涉企检查监督热线;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严查选择性执法、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大数据管理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加强信息收集与处置的联络,定期报送涉涉行政执法问题类线索,经研判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投诉举报立即抄告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与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加强司法监督与执法行为的联络,对发现的涉及执法问题线索及时介入监督,指导提醒业务主管部门对矛盾隐患的源头化解。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举措。针对行政执法队伍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对共性问题在全区行政执法系统进行通报,树立揭短亮丑、较真碰硬的鲜明导向,对问题突出的行政执法主体,会同相关部门运用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等法治化手段和监督监督联动闭环机制,加强预警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