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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优化职能配置调整机构编制工作初见成效

【信息时间: 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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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大鹏新区编办2013年启动调整新区与办事处事权划分改革工作,一是将办事处承担的下列职责划入新区相关部门:将经济发展、农业行政管理、招商引资、高新片区管理、旅游发展服务的职责划入新区经济服务局,将水务和林业行政管理的职责划入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加强办事处信访维稳、行政执法、城市更新及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等职能。并相应撤销办事处原下设的综治办、集体资产办、统计办、教育办等4个事业单位,重新设置下设机构及事业单位,根据事权划分调整需要将相应编制划入新区管委会重新调配。二是重新调整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局职责,组建社会建设局(社会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和公共事业局,解决原来社会建设局职能过于集中,社会工作委员会在区一级单设缺少工作抓手的问题。
  通过这一改革,在机构编制方面取得两方面成效:一是在控制总量前提下,通过结构调整,更好地保障了新区的履职能力。二是办事处机构得到优化精简。各办事处行政及参公机构缩减。执法队伍得到加强,将规划土地监察队与执法队整合为一支队伍,并增加文化执法职能,提升了队伍的积极性和执法效率。
  经过近半年的运转证明,改革不仅明确了事权的整体归属及其在两级政府之间责任的分担,更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事权的决策、管理与执行、监督等具体职责分工,实现了与新区管委会之间的职能互补,初步建立起更科学合理的事权划分总体框架,为新区建设提供精简高效的机构编制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