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海安县编办“三措并举”进一步加强人员编制管理。 一是守底线,保重点用编制。将有限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部门、民生领域和基层的需要,重点加强承担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工作的机构和基层一线人员力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是强管理,严用编程序。严格编制使用审核程序,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流动等事项时,须先由编制明确进人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后再办理相关的手续;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事先须由县编办核准职数空缺情况,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职务任免手续,不断强化编制使用和领导职数的管理。 三是实时控,强化实名制管理。依托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加强与人社、财政,组织等部门沟通协作,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机构编制及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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