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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做好“三篇文章”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

【信息时间: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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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机制、优化配置、挖潜增效,努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一、强化编制资源管理,做好盘活文章

一是合理统筹使用编制。围绕市中心工作、各单位实际需求及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关键因素,统筹考虑公开招考(聘)、调动、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用编需求,科学研究制定年度用编计划,合理调配机构编制资源。二是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在日常管理中,对新增机构原则上实行“撤一设一”,人员编制采取“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方式,在限额内对各部门机构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切实保障民生部门和全市重点工作等基层一线的人员编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三是落实机构编制严格管理要求。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比例进”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进人用编审核制度,严把进人关口,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程序。落实协调配合机制,在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的基础上,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共用。

二、聚焦数据更新维护,做好管理文章

一是认真做好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基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变动信息及时录入实名制信息台账。凡涉及在编人员等信息变动的,要求各单位及时持相关依据到编办办理相应手续,并与组织人事部门核对人员变动信息,确保在编人员信息实时更新。二是定期检查整改存在问题。对在编人员情况、变动情况、编制使用情况等数据进行细致校对,自行组织实名制系统压力测试,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实名制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强化实名制数据应用。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依据,准确把握统计口径,深入研究分析统计指标,高质量完成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年报工作。对满编和即将超编单位及时预警,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持续监督跟踪问效,做好督导文章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效果运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整改机制,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事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整改落实问题台账,及时向各有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不定期开展整改事项“回头看”,将机构编制执行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工作挂钩,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坚持编制、人事、财政工资发放联审制度,及时查处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