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编制管理编制常识

海安市委编办念好调、保、控三字诀,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信息时间: 2022-1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念好“调、保、控”三字诀,强化管理,创新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统筹“调”配,内部挖潜。在严控机构编制的形势下,把工作重心放在创新、盘活、挖潜上,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不断提升使用效益。涉及编制调整的,优先考虑从市内编制使用有空缺、现有人员能满足履职需要的单位划转,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率。例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规划编制工作,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划转2名事业编制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涉及规划相关职能一并划转;为提升应急军供保障能力和水平,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划转事业编制4名至市人民政府军事运输供应站。

“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紧紧围绕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将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的需求作为服务重点,不断优化事业编制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整合我市社会治理资源,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撤一建一,设立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切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综合性服务。着力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救助机构转型升级,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康复、医疗等保障,在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中心)增挂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增加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控”总量,盘活存量。始终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两个只减不增”目标作为刚性要求,做到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将有限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严控机构总量,一般不新设机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申请新设机构的,遵循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的原则,在撤销和整合现有机构基础上组建。坚持减编控编,在办理机构撤一建一、更名、挂牌、调剂编制等调整事项时,区分不同情况,按一定比例核减编制。对于机构编制总量大、有精简空间以及现有机构存在重复设置、任务不饱满的部门,加大核减力度。新增编制需求主要通过存量调剂解决。部门因新增任务提出的增编需求,原则上在部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