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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三举措做好安全生产机构编制保障

【信息时间: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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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上来,多举措为安全生产工作助力。

一、加强学习教育,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思想意识容不得懈怠。我办通过每周的学习例会、专家领导辅导讲座、外地培训、学习心得交流分享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单位内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全体成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线上学习宣传活动。线下,利用周例会组织全办人员集中观看安全教育片《生命重于泰山》等宣传片,积极参与由省安委办、南京市安委办联合举行的全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宣传“云直播”活动,进一步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弦。

二、健全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各分管领导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明确各科室安全工作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落到实处,确保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深入结对挂钩的企业、结对帮扶的村开展宣传活动,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结合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体制机制提升和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对全市区镇和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梳理、明确,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职能明晰、机构健全、力量充足。

三、聚焦上下联动,优化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打破传统机构设置模式,在市镇两级层面构建“1+N”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一次性核增事业编制十多名,梳理印发《海安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1+1>2”的化学作用。同时,结合“三整合”改革,明确要求各镇(街道)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总体上配备不少于6名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