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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信息时间: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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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着力构建起涵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闭环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严把思想关,强化事前预防。一是领导引领学。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条例》《办法》学习作为全市理论中心组学习、市委党校教育培训、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的重要内容,发挥领导干部的领学作用,将“编制就是法制”的思想在各级领导头脑中深深扎根。二是自身强化学。将《条例》《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本单位干部教育、理论中心组学习,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章逐条逐项学深悟透《条例》及其相关法规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2023年以来,室务会专题研究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集体交流学习10次,将《条例》《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深入融合到机构编制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严把日常关,强化事中监督。一是强化制度监督。以《条例》为基本遵循,聚焦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编制使用审核管理的范围、原则、内容、要求,严格执行编制使用审核制度,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及监管工作,依托南通市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中央编办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录入、统计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更新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今年来,已累计完成实有人员数据更新约300条,做到了“机构底数清、编制类型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通过对机构编制台账进行数据分析,汇总形成全市各部门(单位)“家底档案”,通过招录招聘用编计划、近三年退休人员等数据分析预判,确保静态编制数和动态需求数测算准确,统筹提升编制效益。

三、严把评估关,强化事后检查。一是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督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发挥工作合力。二是结合工作调研,开展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与评估工作,查找党政机构改革、基层“三整合”改革后,部门履职、人岗相适等方面问题,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台账。对存在机构编制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函。未整改到位的,约谈部门负责人,并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