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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委编办“三强化、三聚焦”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质效

【信息时间: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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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海安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三强化、三聚焦”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质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聚焦事前预防。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权限程序规定,建立健全编制使用核准、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编外人员规范化管理等制度措施。同时完善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约束机制,健全人员出入编和人员工资协同制度、中层干部组织备案和实名制系统调整联动机制等多项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借力合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

二是强化动态管理,聚焦事中监测。认真对照各部门“三定”规定、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文件及人员职务文件等,审核调整机构编制台账、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客观、准确分析各层级编制构成是否合理。通过建立工资协同、职务联动、统计月报等实名制管理手段,切实做好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实现对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实时掌握、动态监控。

三是强化监管渠道,聚焦事后督查。结合基层“三整合”改革等各类改革,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在部门自查、交流座谈、实地督查的基础上,一方面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和限期整改,对擅自设置机构、分设机构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另一方面以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反向分析部门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情况,适时提交编委研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切实强化部门履职基础,维护机构编制法定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