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立足主责主业 以“微改革”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信息时间:2022/12/3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安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立足主责主业,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抓手,积极推动“微改革”,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积极响应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的新任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致力于加快构建职责清晰、行为高效、运转有力、协同畅通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整合监管执法职责,领导体制“局队合一”。依法依规全面梳理、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执法职能。整合后,在市级层面组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统一承担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行政执法职能。

二是明确执法工作机构,工作机制“分级分类”。在现有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的基础上,整合原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力量,组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辖区内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提供人员保障。

三是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配备“关口前移”。结合执法大队“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全面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减少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5个执法中队,采取分区域派驻、挂钩联系等方式协助指导基层一般执法工作,构建派驻执法、乡镇党委政府应急建设协调配合、互为补充的新格局,打通基层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二、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功能集成、业务协同、高效运转等核心能力建设,通过一中心化学反应、一体化流程再造、一张网全域服务,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整合平台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在整合原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中心、指挥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功能的基础上,设立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涉访部门实体进驻,人员统一调配、规范管理、数据统筹,切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综合性服务。

二是强化数据联动,完善化解体系。依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打通“110接处警”“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实现基层治理问题“一盘棋”预防、“一条龙”解决。

三是凝聚治理力量,坚持共建共治。基层依托指挥中心,有效整合公安、网格、调解等条线资源要素,建成集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一站化服务、多元化解纷于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体,对重点区域和点位实行“云端监管”,实现基层治理从“多部门”到“一平台”的新变化。

三、深入落实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市建设配套工作任务,聚焦优化教育行政部门职能配置,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难题,为全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组织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的组织体系,把党的全面领导纳入学校章程,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党建制度体系,切实把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落实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全过程。与教体部门会商改革推进方案,并率先为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增核党委书记职数。

二是落实教育“双减”要求,构建校外培训监管体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切实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在教育体育局增设了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科,增核事业编制,负责全市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和查处校外教育培训违规行为等工作。及时充实人员力量,理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职责。

三是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公共教育体系。通盘优化公共教育资源,健全全市老年大学办学体系,拓展开展老年教育,设立海安市老年大学,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更为便捷、更为贴心的教育培训服务。持续推进幼托一体化办学工作,在全市10所公办幼儿园增加 “托育服务”的职责,增强海安幼教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