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委编办聚焦重点任务 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息时间:2021/5/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适应机构编制新形势、新任务,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委编办坚持强化党建引领,聚焦重点任务,以制定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为突破口,认真组织好事业单位改革的下半场工作。

  一是以政策要求为统领,明确“三定”规定制定规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确定的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等原则,“三定”规定制定范围,参照上级范围确定,不擅自扩大或缩减;“三定”规定具体内容,各要素齐全完整,符合体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表述规范,职责“法定”分工明确等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

  二是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到“三定”规定中。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三是以职能配置为切入点,推动理顺政事关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的职能定位,突出主责主业,逐项列明承担的具体职责任务,保证主要职能既不遗漏缺失,也不交叉重叠。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根据主管部门“三定”规定,严格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合理确定主要职责,严禁事业单位职责表述中使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表述,推动事业单位与其主管部门之间建立合法、合理的政事分工关系。

  四是以机构设置为着力点,优化事业资源布局。根据事业单位服务性、专业性特点,适应整合、撤并等职能任务调整变化情况,坚持协同高效原则,精干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限定在单位主要职责范围内,既不超出单位主要职责,也不派生新的职责;着力优化业务板块和服务流程,科学配置内设机构职责,确需多个股室共同承担的职责,分清主办、协办关系,构建起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简约高效的运行体系。

  五是以严把审核关为落脚点,提升精细管理水平。为做好“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在分三批做好相关部门单位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机构编制审核组从组织、人社、编办抽调了12名同志,组成四个审核小组,分别联系一定数量的部门单位,负责督促调度和初审等相关工作。审核过程中,建立了“二起草三审核一定稿”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七对照、两规范”要求。从严从细抓好“三定”规定审核关,确保“三定”规定的准确性、严谨性,保证“三定”制定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