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打好数据挖潜组合拳 助力机构编制管理提质增效


【信息时间:2023/12/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应用能力,海安市委编办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深入挖潜数据价值,主动优化服务管理体系,助力机构编制管理提质增效。

一、坚持数字赋能,实现“数字化”档案管理。建立数字档案。安排专业人员将2003年保存至今的各类机构编制文件资料等档案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归档、扫描录入,建立电子档案目录,打造机构“电子履历”。突出动态调整。依托实名制管理信息库,与机关事业单位互联互通,严格权限、定期核查,做到实名制信息全面准确、更新及时,有效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证“户口簿”的作用,将实名制信息作为各单位到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唯一合法有效凭证。提升使用效益。以实用为导向,利用文件管理系统档案检索更加快捷,只需关键字索引即可快速找到相关文件,大大缩短了查找档案的时间,便于日常工作和各项专门性工作的档案查阅,提升了档案使用效率,为领导决策和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立足数据分析,提供“专业化”决策参考。一方面,强化数据分析。将大数据分析引入机构编制管理领域,推进数字与数智深度融合,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数字化建设。坚持“让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理念,梳理临近退休行政事业人员信息,从人员的年龄、职务层次等方面开展综合分析,预测五年内人员退休情况,预判近年人员集中退休及其可能产生的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影响,为进一步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提供决策参考。另一方面,深挖数据价值。以用编管理为切入口,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从人员结构、岗位匹配、空编分布、退休人员等维度强化编制使用环节的数据动态监测、精准分析,推动实现编制使用由单纯的数量型管理向精准的结构型管理转变。

三、着眼效益评估,助推“全链化”服务保障。一方面,做好事前防控。以《中共海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海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为基础,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电子台账,分别出台《关于开展区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的通知》(海编办〔2023〕14号)、《关于2023年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的通知》(海编办〔2023〕15),准确快速地掌握各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三定”规定执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台账管理,建立个性化问题清单,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另一方面,抓好事后问效。及时与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对接,搭建监管协同机制,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将财政和审计等部分条线人员配置数据,直接作为评估的基础数据应用,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平台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指标中的数据对比、分析作用,更对人员基本信息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起到了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