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有序推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


【信息时间:2023/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南通市委编办统一部署,海安市委编办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编委《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立足实效,精细精准,有序推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把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和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强化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先后3次召开室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建立由一科室牵头,其余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有针对性的选取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等七家“涉改”单位进行评估。同时加强与被评估单位沟通对接,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统筹研究谋划,明确内容指标。以南通市委编办确定的指标为依据,以职能运行为核心,按照“层层分解、逐项细化”的思路,细化简化指标设置,制定出台《海安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方案》,并配套出台《海安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指标》,包括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机构编制设置配备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情况、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效益情况、重点突破性工作完成情况等五大类项指标,细化评估要素,尽可能客观、简洁、全面采集评估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运行信息。

规范评估程序,严格组织实施。一是全面谈,通过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所有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均作为访谈对象,“全覆盖”详细了解其工作履职流程、科室设置、工作量等情况。二是现场评。现场抽查相关资料,如近年党组(党委)讨论机构编制项目的会议纪要、部门绩效考核清单、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等,评估履行机构编制主体责任情况,按照“三定”规定及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履职情况,重点职能工作完成情况,重点中心工作实施情况,内设机构职责配备、履行、划分、衔接等等,科学打通“编制”“岗位”“职能”之间的内在联系。三是深入分析。通过对搜集资料的总结分析和实地查验,对部门履职效益、机构配置效益、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并与部门交换意见建议。四是评价反馈。针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等方式,全部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范围,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一是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深入研究问题症结和解决办法,作为后续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的重点,努力解决问题背后反映出的体制机制问题。二是及时梳理总结,强化各部门依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对机构的设置和运行、职责的配置和履行、编制的核定和使用等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形予以及时纠正,构建机构编制从科学使用到绩效评估、动态调整的全周期管理闭环,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