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市委编办“四个聚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信息时间:2023/9/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南通如皋市持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效能。

聚焦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如皋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就统一执法文书、案件案由、执法流程、法制审核和办案平台进行具体明确,对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等配备要求进行严格规定。制定镇级《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指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派驻执法队伍纳入镇街统一指挥体系,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开展跟踪问效和督查督办,强化镇级指挥中心与执法、监管部门协同联动。

聚焦力量下沉,加强执法保障。将编制人员充实到综合执法一线,各领域一线执法人员占部门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总数的80%以上。除长江镇外,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向全市13个镇(街道)派驻城管执法中队,切实增强乡镇执法队伍力量。在向镇街下沉审批服务执法事项的同时,增加镇街行政事业编制53名。编制下沉后,定期督查统计镇街是否用于统筹强化审批服务、综合执法力量,编制有无挪作他用,切实保障综合执法机构力量配备到位,作用发挥到位。

聚焦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围绕队伍管理、执法行为、着装标识管理等问题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自纠,不断强化人员配备,加大场所建设、装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坚持“721工作法”,建立健全简易引导、容错纠错、守信激励等工作机制。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纳入城管系统一体化培训范畴,采用“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轮岗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授课、经验座谈、法治沙龙等活动,今年以来已组织三期培训。

聚焦常态长效,深化执法监督。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共同参与对镇街依法行政的考核,强化镇街对综合执法管理的主体责任。近期,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暨派驻执法工作会议,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持续推进“包容审慎”制度,提醒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委托镇(街道)开展评估并制定后续委托方案。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规范执法委托流程,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