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把握四个关键 管住用好机构编制


【信息时间:2022/9/1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机构编制资源是党的执政之基,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这一重要执政资源,是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面对当前机构编制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纪律越来越严的严峻形势,要着重把握好四个关键:

一、以服务大局为目的,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要以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在助推地方经济、民生发展大局上的重要作用。

一是民生为本,服务大局。坚持站在党和国家配置好执政资源的高度,树立战略思维,跳出“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找准机构编制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桥梁纽带、参谋助手和保驾护航的作用。紧紧围绕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将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的需求作为服务重点,不断优化事业编制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把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把该由基层政府承担的事务交给基层,下决心继续减权、放权,通过权力“瘦身”来提升行政效能。不断优化服务,建立多元化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和创新服务方式,依托“互联网 + 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通过改进服务来提升行政效能。

三是强化保障,引才用才。依据“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深入挖掘事业编制内部潜力,核减部分职能萎缩的单位编制,统筹调剂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高层次人才关注的身份编制、职称评聘、社会保障等问题,确保把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聚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激发人才引进活力。同时,在卫生领域,科学核定人员总额,推动人才规模化、批量化招引工作,破解“有编才有人、无编难进人”的引才困境,打通招才引智的“最后一公里”,着力用有限的编制资源,建立人才“磁场”,推动形成“以编引才、以才提效、以效减编”的良性循环。

二、以优化布局为核心,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要管住、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创新内部挖潜,做到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将有限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

一是建撤平衡,严控总量。严控机构总量,一般不新设机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申请新设机构的,也要遵循“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的原则,在撤销和整合现有机构基础上组建。对于一些确需新设机构且难以立即撤并现有机构的特殊情况,采用“先建后撤”的办法,在批准设立机构的同时,明确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对现有机构进行整合精简,确保机构总量不突破。

二是减编控编,分类施策。在办理机构撤一建一、更名、挂牌、调剂编制等调整事项时,区分不同情况,按一定比例核减编制。对于机构编制总量大、有精简空间以及现有机构存在重复设置、任务不饱满的部门,加大核减力度。新增编制需求主要通过存量调剂解决。部门因新增任务提出的增编需求,原则上在部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三是统筹调剂,内部挖潜。提高机构编制事项受理的门槛,在对部门申请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时,事先开展评估,对不按规定进行评估或经评估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不予办理。加大对于事业单位内部挖潜力度,鼓励主动优化结构、撤并减少机构。在新增职能和新增编制需求不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时,灵活审慎地运用“控制、调整、改革、撤销、合并、划转”等方法,调整设置相关机构,合理调整相关职能职责,优化配置编制资源,在严控总量的政策红线下实现“严守”和“有为”的有机统一。

三、以精细管理为基础,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要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规范管理程序,夯实数据基础,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从严从紧,守好关口。遵循“无编不能进人、超编不能进人、空编才能进人”的原则,规范用编、出编手续,凡机关、事业单位考录、选调、定向招录、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等需要使用人员编制的,用人单位事先提出申请,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对用人单位编制空缺情况进行审核,按程序审批后,向申请单位出具“机构编制控编通知单”。严格各类进人计划管理和编制前置审核,严把财政供养人员入口关,管住进人“总阀门”。

二是理清台账,沿革有据。构建“机构沿革、编制动态、文件汇编”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的机构编制台账体系,不断强化台账管理,建立信息台账,对涉及机构、编制、职数等信息变动的,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将文件名称、文号、变动时间、变动摘要等全部录入台账,动态监测数据变化,做到数据更新及时、准确,确保台账管理的延续性、完整性。 

三是数据赋能,信息共享。依托机构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对机构和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批复文件及时维护机构编制调整、历史沿革等信息,查阅各项子集核对人员信息,确保各类信息更新及时、管理精准到位。充分发挥系统预警功能,实时监测人员机构编制动态,避免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实现机构编制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以全面监督为抓手,筑牢机构编制管理防线

要深入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监督问效,破除违规违纪行为,增强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以督促管、以查促效”作用。

一是注重宣传,强化警示。夯实学习基础,仔细研读和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省市配套措施,深入领会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相关规定,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行动力;强化宣传意识,抓实市内条线宣贯工作,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的意识和水平;利用工作调研、部门会商、实地检查督导等途径,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宣贯氛围,不断夯实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 

二是评估问效,提升效能。建立完善职责履行和编制使用的评估问效体系,深入开展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和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对职能弱化、任务减少和空编较多的单位,适时核减编制;对职能调整、任务增加的单位,所需编制在全市编制总量内进行结构性调整,建立起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预警机制,防止超编问题的“历史性沉积”。

三是跟踪督查,协同管理。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履职考评督查制度,加强编办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将督查反馈情况与整改效果作为调整部门机构编制的重要依据,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按违规违纪的严重程度,下发整改单,并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倒逼单位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