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三+督查”模式 构建监督检查工作新格局


【信息时间:2023/10/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海安市委编办建立“三+督查”工作模式,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日常管理+督查,工作体系规范化

修订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明确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办事程序、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编制《编制使用计划目录》《股级职数使用审批目录》《待办业务目录》,常态化录入各类基础数据、批复文号、“一体化”平台审批时间等,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数据动态更新,精确共享,为提升日常管理效能提供数据支撑。建立机构编制评估联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评估结果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有机结合,催化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增量”。充分利用科长讲堂等平台,在系统内部开展业务培训和纪律警示教育,规范学习程序,以“理论授课+交流研讨”的方式提升内部管理能力。

调查研究+督查,工作落地高效化

坚持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扎实开展专项督查。今年开展“专项+涉改”领域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评估目标和需求,深入重点岗位,与重点人员作深度访谈,既听历史沿革,也听履职现状,共同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建议。单独设置所属事业单位评估指标深入开展延伸评估,进一步了解其所属事业单位职责落实,为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对查摆出的问题,实行限时销号管理,做好整改验收,推动部门单位高效规范履职。

实名制管理+督查,工作方式科学化

发挥“互联网+机构编制”的优势,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及监管工作。督促和指导部门及时动态调整退休、调动等变动人员信息,采取定期自查与实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动态监测部门人员流动、干部配备、编制使用等情况。依托南通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和人事任免等文件,对机构规格、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超空编、待落编等基础数据进行实时更新维护,及时做好手工和数字“双台账”维护工作。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联动,最大限度地共享数据资源,实现机构设置、用编进人计划使用、职数核准、干部备案和工资核拨等业务的全链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