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持续巩固基层“三整合”改革成果


【信息时间:2023/5/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持续深化巩固“三整合”改革成果,着重在执法力量、执法机制、执法职权等方面发力,有效破解基层执法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以“人”为本,提升执法能力。

推动编制倾斜,统筹使用人员。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实现各类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工作统一管理,进一步盘活基层编制存量。根据综合行政执法用人需求,按空编数及时补充人员。同时依据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办法,畅通一线人员获取执法资格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一线人员获取执法资格。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水平。不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的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执法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全科式”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有效解决执法人员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够的难题。立足实战实效,锻造全能哨兵。在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融合的基础上,对执法人员定人定岗、明确职责,注重实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注重日常考评,提振执法效能,全力打造一支听指挥、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化队伍。

二、以“制”为要,畅通执法衔接。

在组织架构方面,围绕简约高效的原则,整合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等条线,按职能、按片区设置执法中队。在运行体制方面,确保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实现执法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力量联动,形成“发现、交办、处置、反馈、考评”全环节全链条的闭环管理。在执法规范方面,制订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上墙公示,确保基层执法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明白”。在执法监督方面,依托纪委、司法所、专业律师组建专业性法制审核队伍,严格依法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进一步在提高执法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坚决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制度落实。

三、以“事”为纲,明晰执法职责。

厘清责任边界。制定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属地责任事项清单,明确法定职能职责,划清属地事项主体责任、配合责任界限,落实清单事项责任到局办,促使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严格职责准入。坚持“依规准入、严格程序、动态调整”的原则,规范市级部门下放或委托工作职责的准入内容和程序,动态调整管理下放或委托工作职责。强化统筹职能。优化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在研究制定、推进实施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及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时,将基层意见建议作为项目建设方案和重大决策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