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以清单制度为抓手持续推动基层减负增效


【信息时间:2022/12/2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海安市委编办坚持以清单制度为抓手,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权力规范运行,为基层减负增效。

一是动态调整清单,提升基层治理“内生力”。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等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根据变动内容,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梳理对照权责清单,督促其对需要取消、增加、变更、下放的权责事项进行及时申报。对于部门提出的变更权责清单事项申请,第一时间受理,会同司法局进行集中审核,确保权责清单能够紧跟职权调整情况快速变化,切实保障权责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肃性。开展清单评估工作。海安市委编办会同市司法局和市行政审批局组成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小组,选取市发改委、人社局、水利局3家单位,开展实地评估,通过翻阅台账、查看清单公示等方式对权责清单领取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进一步激活权责清单基础效能,有效解决部门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提升机构运行效能。

二是夯实清单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融合力”。明确执法事项职责。按照“重心下移、不重不漏”的原则,明确要求由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各自领域的、覆盖市镇两个层级的执法事项职责清单。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整合”改革示范区镇创建工作,围绕“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优区镇指挥中心平台”等方面,持续深化“1+4”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创新联动、精准数据赋能,推动基层问题及时发现、统一受理、迅速反应、联动指挥、联合处理,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效能高效化。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基层治理“保障力”。加强“三定”规定执行监督。畅通清单执行信息收集反馈渠道,通过权责清单执行或监督检查评估情况,推动各部门依照权责清单精细化履行“三定”规定,对部门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提出参考建议。优化调整权责清单事项。针对在清单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群众普遍反映的办事难或办事复杂的权责事项,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及相关部门探索优化“办事流程清单”,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