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四向发力做好“三整合”改革“后半篇文章”


【信息时间:2023/11/1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1+4”基层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海安市委编办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着重从执法职权、执法力量、执法机制、执法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一体化基层行政执法体系。

一、明晰执法职责,厘清主体执法职权边界

双向压实责任,明晰职权边界,切实提升部门监管与综合执法效能。一是明确法定职能职责。制定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属地责任事项清单,印发《海安市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明确一般镇权力事项140项、经济发达镇269项、街道132项。划清属地事项主体责任、配合责任界限,促使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二是细化基层职责清单。编制乡镇职责目录,印发工作指南,详细阐释清单、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协调配合机制等工作任务,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三是完善清单赋能增效。建立健全“三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事项准入机制,强化清单的刚性约束,以防出现责任转嫁、相互推诿等现象,确保基层治理工作稳定有序推进。

二、整合编制资源,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力量

选优配强队伍,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综合素质,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力量。一是推动编制倾斜。以“三整合”改革为抓手,积极推动执法服务下沉基层,下沉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68名,增核政府购买服务限额130名。二是整合基层资源。落实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不少于12名的要求,其中经济发达镇不少于16名,且均按不低于1∶3的比例配备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南通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四项规范》的标准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法律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已完成培训并拥有执法证143人。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督查考核制度,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三、畅通部门衔接,打造运行闭环执法机制

健全三项机制,凝聚监管执法合力,实现镇街与部门无缝对接、闭环管理。一是建立“一部门一职责沿革台账”机制。对每个部门、每项职责采取“抽丝剥茧”的方式,逐条逐项区分不同层次,确定继续保留的、增加强化和转移取消的职责内容,力求部门主要职责的界定以及其职责发展趋势相衔接。二是健全“横向协作配合”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办公、会商协商等形式,整合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等条线,实现执法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力量联动,形成“发现、处置、反馈、考评”全环节全链条的闭环管理。三是建立上下级部门“纵向指导联系”机制。实现行政审批市镇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体系;发挥指挥中心线上线下集中会办、联动指挥作用,保障区镇指挥中心与市指挥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视频连线呼叫即听。

四、开展调研评估,形成联合监管长效体系

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在全市形成履职尽责的浓厚氛围。一是深化巩固改革成果。围绕《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完善“1+4” 基层管理体制,开展年度“三整合”评估,对基层“三整合”改革中深化问题“把脉问诊”。二是建立联合监管体系。联合主管部门实地调研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相关运行情况,按照量化指标,各主管部门提出提升清单,共同推进基层治理质态。三是实现结果反馈运用。将评估结果与目标绩效、编制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挂钩,作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