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编办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制审核


【信息时间:2018/1/3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海安县编办根据县委、县政府“三责联审”暨经济责任制审计联席会要求,与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沟通,积极履行职责,促进了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加大了干部监督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三责联审”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审核内容,严把重点环节。重点审核部门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设置机构行为;是否存在超出编制总量核增编制行为;是否存在超编进人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行为。

二是完善审核程序,注重审核方法。充分利用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依据部门和单位的“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审批文件,审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与综合管理系统在职人员情况;查看办公场所和机构挂牌情况、翻阅部门在职人员花名册、工资名册等,了解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情况。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提高监管水平。强化审核结果运用,及时向被审核部门反馈机构编制责任制审核结果,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红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