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三坚持”凝聚监督检查合力


【信息时间:2020/8/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海安市委编办积极推动将单位职能履行情况、机构编制使用管理情况、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海安市委第十一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5月下旬至7月中旬,与巡察组一起进驻8家行政单位、3家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巡察,强化联动机制,凝聚监督检查合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

一是坚持政治方向。以持续深化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强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机构编制纪律等知识培训,为在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中完成机构编制检查的政治任务打下坚实的政治理论基础。同时,在巡察过程中,对被巡察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政策宣传,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问题性质,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单位建立机构编制法制化思维。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为导向,从细化检查内容入手,确保巡察取得实效。进驻被巡察单位前,进驻人员首先在办内与业务科室沟通,依据中央、省、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确保检查工作重点,对履行单位职能、机构编制使用管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3个方面进行巡察。在巡察中,采取查阅资料、开展座谈等方式,确保找准问题、摸清症结。

三是坚持落实整改。加大与市委巡察办、组织部联系沟通力度,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工作机制。编办巡查人员主动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组共同研判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如实客观地纳入巡察报告,保持对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的高压态势,确保问题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不断强化“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