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2017/10/3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海安县编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

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解读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并结合前期我县行政执法工作调研评估成果,对试点工作作了详细部署。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作了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

会上,副县长丁兴育要求:各部门要协同联动,合力推进,统筹开展好试点工作;要紧扣改革要求,增强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项攻坚,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提升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常态化的督察问效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三项制度”试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海安县编办负责人强调,海安县是南通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地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环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法治保障。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全体同志要统一思想认识,牢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认真梳理各单位行政执法职能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建设情况,结合实际做好相关保障;要结合“放、管、服”改革,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相关工作,切实为完成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