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善用“三招”持续推动事业单位监管提质增效


【信息时间:2024/2/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海安市委编办聚焦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转变工作理念,切实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完善监管方式,用好“三招”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

一、登记服务出“实招”,推动流程优化转作风。坚持把服务型监管作为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一站到底、一次回复,保障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材料审核、证书打印以及结果反馈等登记管理流程。大力推行“服务前移”“容缺受理”,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开通事项办理“绿色通道”,予以先行办理、事后补正,切实做到即到即办、当场办结。对于未按规定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应注销未注销、未按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提醒并提供业务指导,全力提高登记服务质效。

二、日常监管出“连招”,促进规范履职提效能。坚持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增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围绕《海安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对象、抽查人员、抽查内容、抽查原则、抽查标准,定期随机抽取事业单位,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情况、登记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等方面,摸清被抽查单位履职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并安排专人跟踪指导,督促事业单位按期整改,持续推进监管服务与事业单位职责履行统筹衔接,切实提升事业单位服务履职效能

三、数据管理出“新招”,强化协同联动聚合力。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将事业单位登记的信息与机构编制的信息、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调整情况、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进行实时管理,督促登记信息变化的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业务。建立健全科室业务联办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各科室在办理相关单位业务时,联动检查该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情况,若存在有关业务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或督查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主动督促提醒落实到位不断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信息推送、线索移交、结果共享等配合机制,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