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赋能基层治理


【信息时间:2024/4/1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淮安市淮安区把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强化机构设置,沟通协调更加顺畅。围绕建立“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清单管权责、一个网格管治理、一个中心管指挥”综合执法改革目标,全面完成文化市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严格锁定执法队伍编制,加强执法队伍编制规范化管理。完善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机制,派驻基层的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部纳入驻地镇街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优化整合综合执法队伍,推动机构、人员、职责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

强化职责归属,执法联动更加高效。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界定、合理划分区镇两级执法权限。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梳理行政监管和联动执法高频事项,对相关行政检查执法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梳理镇街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日常检查中经常发生、无法独立解决、需区直部门开展执法的执法事项29项,形成“镇呼区应”执法事项清单,对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方式、实施权限及响应时限等逐一明确,推动区镇执法更加便捷。

强化制度执行,行权保障更加有力。制定《淮安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淮安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健全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区镇两级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推进执法工作和执法场所设置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统一各镇街行政执法格式文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近年来,共对161名镇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线上培训、考试,对155名不适宜从事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