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委编办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优建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构建权责明晰、简约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
赋权明责,优化综合执法体制机制。9家街道办事处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关于徐州市在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市政府关于云龙区在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在各自辖区内集中行使物业、市容环卫、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宗教事务、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无照经营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70项。
充实力量,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化基层“三整合”改革,推进编制人员下沉街道,增加街道事业编制102名,用于统筹强化审批服务、综合执法力量,切实增强街道执法队伍力量。持续开展基层执法队伍机构编制督查,围绕执法人员配备等对9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督查活动,确保各街道综合执法局在编在岗人员不低于6人,综合执法队伍内部职责划分与在编在岗人员配备相匹配,实现一个领域至少1名持证执法人员。会同区司法局实地检查街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情况,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学法质效。
规范管理,实化综合执法管理效能。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归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城管局牵头履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考核等职责。建立条块结合的监督指导体系,促进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指导街道解决综合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不断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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