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编办关于持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部署,充分发挥经济发达镇在地方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启东市委编办通过三“新”发力,进一步激发吕四港镇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为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添砖加瓦。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基层治理构建“新模式”。一方面,结合基层“三整合”改革,进一步完善职能机构设置。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整合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为抓手,统筹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持续深化“1+4”治理模式,推进吕四港镇治理体系的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另一方面,探索优化派驻机构属地化管理体系。在将畜牧兽医、农保所、劳保所、文体站等原派驻机构整合并入镇综合服务中心基础上,印发《启东市市级派驻镇(园区)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着力完善与自然资源所、司法所、水利站、市监分局、派出所等派驻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健全镇域治理联动指挥体系,通过“双重管理、共同考核、上下贯通、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动资源整合,重心下移。
二是创新人员管理,基层治理注入“新活力”。在改革明确的人员统筹使用、分类管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吕四港镇机关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管理文件,施行岗位管理模式,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切实打破人员编制壁垒,拓宽人员晋升渠道。重点将政治素养、日常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项目作为人员考核评价内容,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综合确定考核结果,对考核实绩突出的人员在评先评优、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2022年,新选配2名事业编制人员担任中层正职,提拔重用4人、职级晋升5人,营造了良好的比学赶超工作氛围,激发了人员干事创业活力。
三是强化资源保障,基层治理增添“新动能”。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精神,以《南通市经济发达镇改革配套支持政策》为基础,结合吕四港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启东市委编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等11家部门,研究出台了《启东市关于吕四港镇的配套支持政策》,在编制资源、科创发展、财政补助、土地指标、审批服务等方面制定了17条系统性支持政策,突出赋权赋能,强化资源保障,激发吕四港镇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2022年,吕四港镇共计促成产学研项目落地40余个,招引科创项目10个,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8家,盘活存量项目7个,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排名跃居至第78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