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编办严把“三关”全面推动事业单位规范高效履职


【信息时间:2023/9/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海安市委编办围绕事业单位监管重点,通过把严把实“三关”,全面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持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

一是严把“审核关”,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主动靠前服务。坚持把服务型监管作为优化登记管理的首要任务,针对部分事业单位业务办理不熟悉、材料准备不规范等情况,大力推行“服务前移”“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等措施,安排专人定岗负责办理登记事宜,及时沟通释疑,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请受理、材料审核、证书打印以及结果反馈等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工作当中,在业务沟通、实地调研过程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运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严把“监管关”,融合多维监管成效,夯实监管根基。围绕形成推动事业单位主动履职合力这一目标,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日常调研工作与联席部门的调研、检查有机结合,实现日常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合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部分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登记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公开情况等事项进行仔细核查,全面掌握真实运转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持续加强跟踪问效,努力推进监管服务与职责履行统筹衔接,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履职效能

三是严把“信用关”,深化信用等级评价,助力诚信履职。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工作机制,坚持实行“先承诺后考评”,引导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在承诺书中明确法人登记、公益职责履行等约束性条款,作为加强事前监管、开展联合惩戒等事项的重要参考。科学制定信用评价指标,并对每项指标权重进行细化和量化,围绕事业单位公益目标遵守、社会责任履行服务满意评价年度报告公示、相关管理部门信用信息等内容开展评价工作通过强化结果运用,最终评价等级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信用等级评价为A的单位,优先开辟简化程序、容缺办理的绿色通道减少监督检查抽查频次,切实推动事业单位强化自我约束,诚信规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