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监管,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海安市委编办聚焦信用承诺、指标设置、联动机制、结果运用“四向发力”,高质量开展全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一是创新实施信用承诺。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工作机制,提高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诚信服务意识。坚持实行“先承诺后考评”,引导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在承诺书中明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公益职责履行等约束性条款,作为加强事前监管、开展联合惩戒等事项的重要参考。
二是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在2021年公立医院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今年对全市公立医院和公办中小学校采用了专业性评价指标,引入了党建引领信息、依法执业信息、教育质量信息等特色指标,并根据医院和学校的不同特点进行了细化,使得评价指标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高效运行联动机制。加强与信用管理、法院、公安、财政、人社、审计、发改、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多方协作、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办公室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在各自领域对参评事业单位2021年度信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评价工作公正高效。
四是着力强化结果应用。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在业务办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事业单位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好的事业单位,减少在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机构编制部门其他监督检查中的抽查频次;在办理登记业务中,优先开辟简化程序、容缺办理的绿色通道。对于信用差的单位及时进行预警、提醒,同时从严审批、加强监管,督促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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