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海安市委编办注重“四严”,切实做到“四化”,多措并举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面夯实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建设。
严守思想防线,实现学习宣传常态化。海安市委编办坚持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专题会议研讨、印制资料宣传、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广泛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入研究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等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同时,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进机关事业单位、进党校等活动,积极推动《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提高全市上下机构编制工作法纪意识,逐步实现从事后纠正查处向事前教育预防转变。
严控编制总量,实现动态调整科学化。海安市委编办紧密围绕服务发展中心大局,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对全市机构编制总量和实有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强化实名制管理,严格各类进人计划管理和编制前置审核,管住进人“总阀门”,严守总量底线。依托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实时更新维护编制、人员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城市发展等重点领域用编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严格纪律约束,实现管理制度精细化。近年来,海安市委编办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完善了学习教育、工作规则、办事程序、公文处理、资产管理、信息宣传、目标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使用编制和职数审核审批制度等,坚决杜绝超越权限和不按程序审批机构编制等问题发生。因地制宜制定海安市机构编制报告暂行办法、机构编制核查实施办法、机构编制评估办法、机构编制实名制实施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从制度根源上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严肃问题整改,实现监督检查长效化。海安市委编办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强化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抓手,自觉将工作重心由重审批向重监督转变。健全“12310”举报机制,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及时掌握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督促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切实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将审计出的机构编制问题与其他方面的问题同步进行整改,强化机构编制政策权威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