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大家好!
2020年我市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意气风发地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这是百万海安人民的共同荣光。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作为城市主人,我们要倍加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倍加呵护文明创建的成果,一如既往地支持、参与创建活动,为文明创建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努力向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迈进。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文明创建,人人有责。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学习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主动排队、礼让特殊群体,节俭用餐、红白喜事讲新风,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传播文明新风,推动文明海安社会风尚不断提升。
争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人人讲文明,城市大文明。自觉践行海安文明新风“16讲”,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规范言行举止、摒弃陋习、诚信友善、崇尚文明。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蒂、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做合格的文明市民,为城市文明尽一份力量、添一份光彩。
争做文明创建的先行者。榜样引领,学有典型。积极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言献策,结合自身实际投身创建活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用自身的文明行为,影响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激发身边的人。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共建幸福美好家园,是我们的共同追求,投身创建、践行文明,共同扮靓我们的家园,文明我们的心灵,让文明之花在海安大地绽放得更加美丽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