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加重事故后果,造成人员伤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为此,向全市人民提出倡议:
一、将安全带视为生命带“时时系好”。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
二、将安全头盔“牢牢戴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正确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
三、将载人规定“常常谨记”。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四、给亲朋好友“多多提示”。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