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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签订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信息时间: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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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安县委、县政府以及编办年度工作目标,为落实年度任务,明确岗位责任,近期,海安县编办主要负责人与责任人签订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责任书由“德、能、勤、绩、廉、安”六个部分组成,其中“绩”分值150分,其他五项分值各100分。“绩”由职能工作、中心工作、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三部分组成。职能工作为个人承担的岗位职责,中心工作涵盖招商引资、房屋征收等9项具体工作任务,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为调研课题或创新成果、信息文章的发表以及网站栏目更新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