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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企业个人减负再迎利好

【信息时间: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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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文件规定,自今年41日起,海安县将取消和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取消或停征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
  据测算,取消、停征上述收费项目后,全年将减轻海安县企业、个人收费负担总计约1500万元。海安县将继续贯彻落实减负收费政策,督促各有关收费单位执行到位,确保清费减负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