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安县编办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核心,大胆探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为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成效得到初步显现。
一、单位运行进一步规范。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建立后,南莫镇中心卫生院、县社会福利院和城东镇壮志小学等3家试点单位,严格按照章程和组织构架正常运行。理事会正常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以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同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使工作程序更规范,干事更有章可依,操作更科学合理、决策更民主、公开、透明。
二、部门合力进一步增强。编办以及人社、财政和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均派员作为试点单位的理事会成员,增强了各相关部门参与试点单位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便于各部门及时了解事业单位在试点工作存在的难题,及时掌握试点单位的实际运行态势,共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部门还发挥自身优势共同研究和探讨倾斜、扶持试点单位发展的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试点单位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权责关系进一步理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要引入一定比例的外部理事,但外部理事毕竟是业务“门外汉”,而且不承担经营风险,较大程度上影响其作用发挥。海安县编办探索通过明确外部理事的权责关系,提升参与决策的履职能力。定期向理事报送相关信息和材料,加深外部理事对业务的知晓度;加强外部理事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保证理事在决策时能够吸收民意,不断提高理事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试点单位不断强化创新管理,更加注重服务细节,提升服务层级。第一批试点单位南莫中心卫生院通过优化门诊、急诊和病房服务,为患者提供精细和温馨的个性化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社会评价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医院的经营效益也有了一定的增加。第二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城东镇壮志小学充分发挥学校理事会、监事会的引领和监督功能,依据学校章程,不断促进师生发展,提升学校品质。县社会福利院逐渐由封闭式管理走向开放式管理,由行政管理走向依法管理,由有责无权走向责权统一,使单位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自主权,增强了积极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