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安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进“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2017〕92号)文件精神,聚焦“3550”目标,建立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努力营造最优的创新创业环境。
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审改办、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和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共同组织编印了《海安县“3550”范例》期刊,以便县领导及时掌握我县聚焦“3550”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供相关部门负责人相互学习借鉴、促进工作。另外,我们还建立了“3550”QQ工作群进行工作交流、沟通和优秀范例展示。
二是建立协调推进制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协商解决遇到的问题和矛盾。注重学习研究借鉴兄弟县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我县“三证”办理流程。
三是建立工作督办制度。按照“3550”目标要求,对一些制约办理进度的环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督办帮办,审改办安排专人驻点行政审批局,现场做好协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