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

海安县编办“四举措”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信息时间: 2017-09-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海安县编办狠抓“四项举措”,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海安县编办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狠抓制度落实,坚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所有物品均从政府消费平台的定点商家进行购买,保证所购物品质优价廉、经济实用。对固定资产的领用、维修、交接、报废等各环节均需填写相应的单据,做到每个环节均签字审核,有据可查。

二是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海安县编办安排人员进行专职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度,要求责任人须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完成资产登记、增补调换等工作,对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三是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海安县编办规范台账管理,建立了固定资产账册和登记表,由专职人员对全办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对,然后分门别类统计出物品的数量、存放地点、使用保管人等项目,一一登记在册,并由具体使用人确认签字;同时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将全办的固定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的日常管理,从而提高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四是进行适时清查盘点。海安县编办定期、不定期的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有账必有物、有物必有账,不漏掉一件资产,不重复登记一件资产,确保每件资产来源明、去向清。同时,按照县国资部门统一安排,定期对到期需报废的固定进行统计上报,最后由县国资部门进行统一公开拍卖变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