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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

【信息时间: 201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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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部署,对照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整改。

海安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县审改办牵头相关部门,对照问题逐一进行自查,共排查梳理出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数据共享涉及收费清理规范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六方面的问题清单。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迅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