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海安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努力实现“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创造新优势、拓展新空间。
《方案》围绕“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总体目标,确定了五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平台建设应用,支撑“网上办”。梳理公布“不见面”和“见一次面”事项清单,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制定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标准,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速“集中批”。推动行政审批局规范高效运转,实行企业开办“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便民服务实行“异地受理、全城通办”。三是创新项目服务举措,推行“联合审”。完善项目“六联”服务机制,推行多评合一,推行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多图联审”。四是积极探索实践,试行“区域评”。全面推行地质灾害性区域评估,试行产业园区区域(行业)评价制度。五是强化服务保障,实现“不见面”。构建全程化代办服务体系,提升项目审批代理专业水平,实现民生保障帮办全覆盖,推行审批结果送达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明确,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将全部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力争到2017年9月底前,实现85%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不见面审批(服务)”是原则,见面审批是例外。到2017年8月底前,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4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45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445”目标,使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政府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