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安县编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以2012年机构编制数据为基数,从严管理,优化结构,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是严把事前申报关。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全年拟招聘、调配工作人员等用编计划进行申报,强化“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的编制使用责任意识。
二是严把有序使用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每年用编计划总数不超过当年的自然减员数。严格把关,一般按申报单位空编数的50%下达编制使用计划数。
三是严把优化结构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切实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持续加大对安全、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综合施策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
四是严把年度有效关。该办借鉴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给下达的编制计划明确使用期限,对未按时使用的,进行收回,切实增强编制计划使用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