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药品流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近日,海安县通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的模式,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一是明确飞检任务。为保证检查取得实效,该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程序、检查重点等内容的《海安县2016年度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实施方案》。二是规定飞检方式。飞行检查按照“双随机”(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抽调检查人员)原则开展,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及时启动“刹车”。三是确定飞检重点。把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针及体系文件是否执行到位,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情况,药品购销渠道是否规范,药品的储存和冷藏冷冻药品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殊管理药品销售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处方药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作为重点飞检内容。四是查处违规问题。对飞检发现的一般缺陷项目,由相关基层市场监管分局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其整改到位;对飞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通知并移交分局依法查处;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移交稽查大队查处。五是严格飞检纪律。严格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飞行检查纪律,要求飞检人员客观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录缺陷项目,公正评价被检查企业。如发现有违反廉政规定和飞检纪律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截止目前,已随机抽取3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对营业期间驻店药师不在岗、未按GSP经营的4家药店进行了查处,并将此次飞行检查结果在县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下一步,该县将把飞行检查作为常态化监管模式,巩固监管成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