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海安县编办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立足海安实际,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对不按要求接受监管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细则、《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个别长期不登记、不变更的事业单位,采取电话督办与书面告知的办法,下达催办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对在实地核查中发现的乱挂牌子、违规开展业务、财务不独立核算等问题进行严格查处,有效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为。
二是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建立事业单位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委工作部门的优势,加强与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有限的监管力量,采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专项督查等有效手段,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监督检查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措施。
三是加大法人证书使用力度。今年,县编办分别与财政、发改、公安、人社、统计、物价等部门再次进行沟通联系,从政策规定的“刚性”和部门间协调配合的“柔性”出发,共商法人证书使用上的制约、配合、协调措施,增强了法人证书的使用效力,进一步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