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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编办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信息时间: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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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改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海安县编办稳步推进,确保在2017年底前,顺利完成事业单位换发新证工作,实现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一是加强学习交流。海安县编办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准确理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含义及意义,明确机构编制部门担负的工作职责。同时,通过事业单位登记交流群,与先进省市县交流改革试点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并应用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一方面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作为今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唯一身份识别,为全面统一事业单位信用代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另一方面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QQ群和微信群,主动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三是科学安排部署。事业单位统一信用代码换证工作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同步进行。在实际操作中,为减轻广大事业单位负担和换证压力,此次先对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换)领等事项的事业单位,统一免费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停止使用,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未换发的旧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更换工作